记者了解到,2018年3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新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新的规定将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分为正常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从提交申请以及划转维修资金的方式上区别开来,更好地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工作。
其中,应急使用程序(竣工后一次性划转或分两次划转)规定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出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紧急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同时向区级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小区的基本情况,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保修期的到期时间,维修资金列支范围总面积、总户数及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书面材料;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证明[如电梯维修须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材料,消防维修须提供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其他维修项目须提供3户(含)以上业主维修需求书面材料]等。
11月7日,记者联系未央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询问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回复称,长安易居小区屋顶漏水情况根据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要求,须提供至少3户业主的维修需求书面材料。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