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部署,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完善建设用地市场制度和规则、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稳妥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实施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
土地市场制度规则不断完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优化土地管理、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出了明确要求。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是要解决土地市场制度规则不完善、不统一,区域、城乡市场发育不均衡等问题,促进公平竞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效率。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度和规则。例如,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市场交易和监管规则。
此外,为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先后推出了4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今年6月发布的第4批目录收录了来自26个省(区、市)的38个典型案例,聚焦“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数据换空间”,引导各地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2023年,我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较2012年下降近45%,全国耕地总量连续第3年保持净增长。
推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2023年10月1日,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供需信息、交易撮合、公开竞价交易、合同赋码、统计监测”等5方面的功能,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汇集供需信息,促进市场信息公开透明,从而实现更大范围资源配置、更高效率要素保障、更高水平供需匹配。
激活二级市场的目的是推动盘活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自然资源部门持续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调动各方盘活存量土地的积极性,走出一条优先使用存量土地的高质量发展新路。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支持试点城市重点从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4个方面探索创新政策举措,积极稳妥、有力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
针对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开发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出台了3方面18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8条”),对存量房地产用地采取适度“松绑、放活、让利、简化”等政策,支持各地稳妥处置闲置存量土地。从各地反馈看,用好“18条”为企业纾困已取得初步成效。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稳妥有序入市
《决定》强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举措。
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全面启动新一轮试点。
据统计,2023年,全国350个县(市、区、旗)共试点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719宗,宗地面积1.31万亩,总成交金额185.2亿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22.98亿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1.76亿元,分配农民个人10.83亿元。
各试点地区根据工作方案,盘活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此过程中,试点地区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的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在入市服务、收益分配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增强了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能力,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