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西安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印发,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方案明确,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多业主普通单元老旧住宅电梯,适用本方案;重点支持使用年限15年以上、优先支持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
根据方案,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以一个住宅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本住宅单元同意更新改造的相关业主作为该项目的申请人,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等工作,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涉及多个单元、多幢住宅或整个小区的,可同步组织实施。
申请人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公有或者单位自管的电梯由其所有权人作为实施主体。
方案明确,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按照《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通过共同出资、使用电梯广告收益、使用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集。
实施前期,区县政府每年组织辖区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使用单位,在摸底使用年限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数量的基础上,按照更新改造范围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开展一次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需求摸排,宣传引导电梯所有权人达成更新改造意愿,形成更新改造需求底数。
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368号1号楼7部电梯建设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方中铁一局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说:“这是让市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惠民工程。加装电梯提升了市民的居住品质,实现了物业的保值增值,有助于增强社区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