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范新毕业大学生住房保障管理有关工作

时间:2025-07-02 10:48:55  来源:陕西日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西安规范新毕业大学生住房保障管理有关工作

租金减免到期后,由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届时西安保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对已入住的新毕业大学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6月25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新毕业大学生留市工作,规范西安新毕业大学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管理,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新毕业大学生住房保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旨在严格执行公租房、保租房的保障标准,以保租房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为来西安求职创业的大学生提供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通知》从资格审核、房源供给、租金收取等方面对新毕业大学生租住公租房、保租房进行了明确;对开展新毕业大学生专项租金优惠公益活动的形式、租金减免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对用作新毕业大学生租住的公租房项目统筹使用房源、明确保障对象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要求。

按照《通知》,自6月25日起,希望里·滦溪、希望里·奥体等保租房将被作为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后3年内或“双一流”院校大学生毕业后5年内,首次申请入住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可享受2年租金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承租项目租金备案价格的50%。

租金减免期内,新毕业大学生可随时在入住的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退出手续。租金减免到期后,由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届时西安保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对已入住的新毕业大学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同时,保租房项目运营单位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每年适时推出指定房源,开展新毕业大学生专项租金优惠公益活动,加大减免力度。对租赁期满1个月的新毕业大学生,给予7天的租金减免(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对租赁期满1年及以上的新毕业大学生,给予最多3个月的租金减免(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上述优惠政策,且不可与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同时享受。(记者 李妮)

编辑:张娟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